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、公安部等十七部门近日印发《“机器人+”应用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总体部署,落实《“十四五”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》重点任务,加快推进机器人应用拓展,决定开展“机器人+”应用行动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,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,服务机器人、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,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。聚焦10大应用重点领域,突破100种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,推广200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、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,打造一批“机器人+”应用标杆企业,建设一批应用体验中心和试验验证中心。推动各行业、各地方结合行业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特色,开展“机器人+”应用创新实践。搭建国际国内交流平台,形成全面推进机器人应用的浓厚氛围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了10大应用重点领域。
在经济发展领域,有制造业、农业、建筑、能源、商贸物流等5个重点场景。具体包括,在汽车、电子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、建材、医药等行业的喷釉、抛光、打磨、焊接、喷涂、搬运、码垛等关键环节应用机器人创新技术;研制耕整地、育种育苗、播种、灌溉、植保、采摘收获、分选、巡检、挤奶等作业机器人,以及畜禽水产养殖的喂料、清污、消毒、疫病防治、环境控制、畜产品采集等机器人产品;研制测量、材料配送、钢筋加工、混凝土浇筑、楼面墙面装饰装修、构部件安装和焊接、机电安装等机器人产品;研制自动导引车、自主移动机器人、配送机器人、自动码垛机、智能分拣机、物流无人机等。
在社会民生领域,《实施方案》也提出了医疗健康、养老服务、教育、商业社区服务、安全应急和极限环境应用等5大场景。